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數據權利
程嘯
中國社會科學 2018年03期
2018-05-30
題 目: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數據權利
作 者:程嘯
來 源:中國社會科學 2018年03期
摘 要:大數據時代的個人數據權利涉及自然人的民事權益保護與數據企業的數據活動自由關系的協調。個人數據可以成為民事權利的客體,并應當通過私權制度對其加以規范和保護。自然人對個人數據的權利旨在保護其對個人數據的自主決定利益,從而防御因個人數據被非法收集和利用而侵害既有的人格權與財產權。自然人對個人數據的權利并非物權等可以積極利用的絕對權,只有在該權利被侵害而導致其他民事權利被侵害時,才能得到侵權法的保護。數據企業對個人數據的權利來自于其合法收集、存儲,并支付了對價這一事實行為。數據企業的數據權利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不能僅僅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給予保護,而應同時作為絕對權給予更系統的保護。
關鍵詞:數據; 大數據; 個人數據; 隱私權; 數據企業;
全 文: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數據權利